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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发布时间: 2022-03-30 字体大小:【 大 中 小 】
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,促进依法、科学、民主决策,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、《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》、《宁波市北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北仑区档案工作实际,对2022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,经班子集体讨论同意,现将《宁波市北仑区档案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。
附件:2022年度宁波市北仑区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宁波市北仑区档案局
2022年3月30日